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難題有望破解
針對當前住宅專(zhuan) 項維修資金存在的使用難題,住房城鄉(xiang) 建設部、財政部日前聯合印發通知,明確了資金的使用範圍和目標重點,細化了應急使用製度,並創新提出了業(ye) 主表決(jue) 規則,進一步發揮住宅專(zhuan) 項維修資金在老舊小區和電梯更新改造中的支持作用。
針對維修資金使用事項業(ye) 主“雙三分之二”表決(jue) 難的問題,通知提出了4種表決(jue) 方式:一是業(ye) 主將表決(jue) 權委托給業(ye) 主委員會(hui) 或業(ye) 主代表代為(wei) 行使的委托表決(jue) 方式,二是一次性表決(jue) 通過、分批使用資金的集合表決(jue) 方式,三是將未參與(yu) 投票的業(ye) 主投票權數計入讚成票的默認表決(jue) 方式,四是持反對意見業(ye) 主占“雙三分之一”以下視為(wei) 表決(jue) 通過的異議表決(jue) 方式。但是,前提條件是業(ye) 主大會(hui) 在管理規約和業(ye) 主大會(hui) 議事規則中對上述表決(jue) 方式作出事先約定。
對於(yu) 緊急情況下維修資金無法及時撥付使用的問題,通知明確,當發生電梯故障、消防設施故障、屋麵外牆滲漏等危及房屋使用及人身財產(chan) 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可以直接申請使用維修資金。沒有業(ye) 主委員會(hui) 、物業(ye) 服務企業(ye) 等維修資金申請主體(ti) 的小區,可以由社區居委會(hui) 提出申請,住房城鄉(xiang) 建設(房地產(chan) )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xiang) 鎮人民政府)組織代修,代修費用從(cong) 維修資金賬戶中列支。
此外,通知還針對老舊小區和電梯亟待更新改造但資金不足、維修資金信息不夠公開透明以及維修資金管理實踐中出現的一些問題,提出了具體(ti) 措施和解決(jue) 辦法。
來源:中國建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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