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hui) ,各有關(guan) 單位:
根據《廣東(dong) 省人民政府關(guan) 於(yu) 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粵府〔2014〕2號)和《住房城鄉(xiang) 建設部辦公廳關(guan) 於(yu) 做好2016年城鎮棚戶區和城市危舊房改造計劃工作的通知》(建辦保函〔2015〕217號)的工作要求,為(wei) 落實我市“十三五”期間規劃項目建設,同時為(wei) “十三五”棚戶區改造規劃布局提前打好基礎,進一步推進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以重點項目促進房地產(chan) 平穩較快發展,現公開征集2016年深圳市城市棚戶區改造建設工程項目。
一、項目申報範圍
深圳市範圍內(nei) 使用年限較久、房屋質量較差、建築安全隱患較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設施不齊全、環境汙染嚴(yan) 重、能耗嚴(yan) 重超標等通過綜合整治、修繕加固等措施難以有效改善或消除的區域,包括政府征收項目、舊住宅區、舊工業(ye) 區、城中村等集中連片的改造區域和危舊房屋、舊廠房等單體(ti) 、分散的亟待改造、更新項目。
二、項目申報條件
2016年城市棚戶區改造建設工程項目分為(wei) 開工建設項目和前期籌建項目兩(liang) 類。原則上單個(ge) 項目的總投資應在1億(yi) 元人民幣以上。具體(ti) 申報條件如下:
(一)開工建設項目
已列入城市更新年度計劃,項目城市更新單位單元專(zhuan) 項規劃已批複,城市更新實施主體(ti) 已經區政府(管委會(hui) )城市更新管理部門確認,項目原則上應保證於(yu) 2016年9月開工建設。
(二)前期籌建項目
已列入城市更新年度計劃、尚處於(yu) 前期規劃論證階段、2016年暫不具備開工條件,但確能在“十三五”期間開工建設的項目。
三、申報內(nei) 容
主要包括項目名稱、責任單位、建設單位、建設規模及內(nei) 容、土地性質、占地麵積、總投資、資金來源及籌措方式、2016年計劃投資、現階段項目進展情況、存在問題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詳見附件項目情況表。
四、享受政策
享受國家開發銀行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戶區改造優(you) 惠政策貸款。
五、工作要求
(一)請各區政府(管委會(hui) )要求區城市更新主管部門會(hui) 同住房建設主管部門將已在建、擬準備開工、前期籌建的城市更新項目逐一填寫(xie) 項目情況表並報我局。
(二)鼓勵社會(hui) 相關(guan) 單位積極申報。
以上申報務必於(yu) 2015年6月15日中午12:00之前將項目情況表報送郵箱(410552917@qq.com),並將紙質版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後報送我局住房保障處(設計大廈918室),過期不再補報。
(三)我局對申報項目進行篩選後,按要求分別列入2016年開工設項目及前期籌建項目,納入保障性安居工程2016年計劃。
特此通知。
附件:
深圳市2016年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基本情況申報表.xls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2015年6月8日
來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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