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當前位置:深圳土木學會 > 信息中心 > 通知公告
標簽:   時間:2020-08-15  點擊:2688次  編輯:kzscb

各有關(guan) 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工業(ye) 和信息化部關(guan) 於(yu) 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關(guan) 於(yu) 做好2020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0〕142號)、《關(guan) 於(yu) 建築工程專(zhuan) 業(ye) 係列實行以考代評和考評結合評價(jia) 方式改革試點的通知》(深人發〔2006〕27號)、《關(guan) 於(yu) 路橋和鐵道交通工程專(zhuan) 業(ye) 技術資格實行以考代評和考評結合評價(jia) 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深人發〔2008〕52號)、《關(guan) 於(yu) 標準化專(zhuan) 業(ye) 技術資格(初級、中級)評定實行以考代評的通知》(深人發〔2008〕106號),現就深圳市2020年建築工程、路橋工程、鐵道交通工程、標準化專(zhuan) 業(ye) 技術資格以考代評和考評結合筆試(以下稱深圳市職稱考評結合專(zhuan) 業(ye) 知識考試)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在我市從(cong) 事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技術工作滿1年(以在深單位繳交社保情況為(wei) 準)以上的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ye) 道德,並具備以下相應學曆、資曆條件(資曆計算時間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可報名參加專(zhuan) 業(ye) 技術資格筆試。

(一)報考建築工程、路橋工程、鐵道交通工程、標準化初級(技術員)專(zhuan) 業(ye) 技術資格筆試,須具備以下學曆、資曆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本科學曆或學士學位;

2.具備大學專(zhuan) 科、中等職業(ye) 學校畢業(ye) 學曆,在工程技術崗位上見習(xi) 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

(二)報考建築工程、路橋工程、鐵道交通工程、標準化初級(助理工程師)專(zhuan) 業(ye) 技術資格筆試,須具備以下學曆、資曆條件之一:

1.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

2.具備大學本科學曆或學士學位,在工程技術崗位見習(xi) 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

3.具備大學專(zhuan) 科學曆,取得技術員職稱後,從(cong) 事技術工作滿2年;

4.或具備中等職業(ye) 學校畢業(ye) 學曆,取得技術員職稱後,從(cong) 事技術工作滿4年。

(三)報考建築工程、路橋工程、鐵道交通工程、標準化中級專(zhuan) 業(ye) 技術資格筆試,須具備以下學曆、資曆條件之一:

1.具備博士學位;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後,從(cong) 事技術工作滿2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曆或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後,從(cong) 事技術工作滿4年;

4.具備大學專(zhuan) 科學曆,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後,從(cong) 事技術工作滿4年。

(四)技工院校中級技工班畢業(ye) 生與(yu) 中專(zhuan) 學曆人員同等對待,高級技工班畢業(ye) 生與(yu) 大專(zhuan) 學曆人員同等對待,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ye) 生與(yu) 本科學曆人員同等對待。

二、報名安排

(一)報名方式與(yu) 時間

本次筆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網上自行確認和網上交費的方式,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網站深圳市考試院專(zhuan) 欄(以下簡稱深圳市考試院專(zhuan) 欄)(https://hrss.sz.gov.cn/szksy/)深圳市人事考試考生服務係統(以下簡稱考生服務係統)完成,報名階段無需前往現場確認。

網上報名時間:2020年8月14日10時至8月24日17時(24小時開通)。2020年8月24日17時後將關(guan) 閉報名係統,不再受理報名申請。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前,考生需認真閱讀本通知及相關(guan) 附件,仔細核對本人報考時是否符合本次考試報名條件,如不符合報考條件而報名並參加考試的,考試成績無效,由此產(chan) 生的一切後果由報考人自負。

2.須使用有效期內(nei) 的居民身份證(或社會(hui) 保障卡)進行報考及參加考試。

(三)注冊(ce) 及報名流程

具體(ti) 注冊(ce) 指南和報名流程見《深圳市人事考試考生服務係統注冊(ce) 指南》(附件1)和《考生服務係統網上報名功能使用詳細說明》(附件2)。

三、打印準考證

完成報名繳費的考生無需前往深圳市考試院領取準考證,隻需於(yu) 2020年9月9日10時至9月12日17時期間登錄深圳市考試院專(zhuan) 欄,自行從(cong) 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

考生必須持準考證和有效期內(nei) 的居民身份證(或社會(hui) 保障卡)原件參加考試(兩(liang) 證缺一不可),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參加考試。

四、考試

(一)考試時間和地點

本次考試於(yu) 2020年9月13日舉(ju) 行,具體(ti) 考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二)考試科目及內(nei) 容

1.建築工程專(zhuan) 業(ye) 初、中級考試內(nei) 容以《建築工程專(zhuan) 業(ye) 技術資格考試大綱》為(wei) 準,設結構、建材、城市規劃、建築設計、測繪、岩土、預決(jue) 算、給排水、電氣、暖通、燃氣、施工等12個(ge) 專(zhuan) 業(ye) 進行考試。

2.路橋工程專(zhuan) 業(ye) 初、中級考試內(nei) 容以《路橋工程專(zhuan) 業(ye) 技術資格考試大綱》為(wei) 準,設路橋1個(ge) 專(zhuan) 業(ye) 進行考試。

3.鐵道交通工程初、中級考試內(nei) 容以《鐵道交通工程專(zhuan) 業(ye) 技術資格考試大綱》為(wei) 準,設鐵道交通電力係統自動化、鐵道交通運輸、鐵道交通信號、地鐵車輛、鐵道工程等5個(ge) 專(zhuan) 業(ye) 進行考試。

4.標準化專(zhuan) 業(ye) 技術資格初、中級考試內(nei) 容以《標準化專(zhuan) 業(ye) 技術資格考試大綱》為(wei) 準,考試科目為(wei) 《標準化基本理論與(yu) 綜合應用》,設標準化1個(ge) 專(zhuan) 業(ye) 進行考試。

以上考試大綱在深圳市考試院專(zhuan) 欄上公布。

(三)參加考試防疫注意事項

為(wei) 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ti) 健康,根據疫情防控要求,請考生嚴(yan) 格履行防疫義(yi) 務,落實防疫措施,提供相關(guan) 證明,配合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guan) 工作。

1.考生在報名前應認真閱讀考試相關(guan) 規定、紀律要求和防疫要求,並通過考生服務係統簽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shu) 》,承諾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項、證明義(yi) 務和防疫要求,本人提交和現場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實、有效,積極配合和服從(cong) 考試防疫相關(guan) 檢查監測,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考生報名即視同為(wei) 認同並簽署承諾書(shu) 。如違反相關(guan) 規定,自願承擔相關(guan) 責任、接受相應處理。

2.考生應自8月29日起,每天在“粵康碼”完成健康狀況申報直到考試當天。開考前,如果有旅居史、接觸史、相關(guan) 症狀出現等變化的,須及時在“粵康碼”進行申報更新。

3.考生不配合考試防疫工作、不如實報告健康狀況,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虛假防疫證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試資格。造成不良後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考試當天,考生須出示“粵康碼”(微信小程序搜索)和“粵康碼”內(nei) 的行程卡(為(wei) 提高查驗速度,請在考試當天提前將“粵康碼”和行程卡截圖)。不能出示的,不得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5.考生須自備個(ge) 人防疫物品,全程科學佩戴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響身份核驗),有序接受體(ti) 溫檢測。現場測量的體(ti) 溫不正常(體(ti) 溫≥37.3℃),不得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6.考前14天內(nei) (不含考試當天)有過發熱等疑似症狀、有國(境)外或國內(nei) 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或“粵康碼”非綠碼的考生(不在隔離期內(nei) ),考試當天還須提供考前7天內(nei) 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未能提供相關(guan) 證明的,不得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7.正處於(yu) 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症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8.外地來深的考生應提前了解深圳市疫情防控相關(guan) 要求,特別是目前尚在國(境)外和有國內(nei) 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應預留足夠時間,嚴(yan) 格遵守深圳市防疫隔離具體(ti) 要求和規定。

9.如果屆時因疫情原因不能組織考試,將視疫情防控要求延期舉(ju) 辦,有關(guan) 安排另行通知。

五、成績公布

2020年9月29日後登錄深圳市考試院專(zhuan) 欄考生服務係統查詢。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筆試考務工作由深圳市考試院組織實施。

(二)考試合格人員名單僅(jin) 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網站(https://hrss.sz.gov.cn/)公布,考試合格證號與(yu) 準考證號一致,不再另行發放考試合格證。

(三)考試成績3年有效。2020年參加考試合格的考生,可申報2020、2021、2022年深圳市開展的專(zhuan) 業(ye) 技術資格評審;2018、2019年參加考試合格的考生,可繼續申報2020年深圳市開展的專(zhuan) 業(ye) 技術資格評審,申報人的學曆、資曆條件要求仍按報考當年的標準執行。

(四)對考生服務係統有疑問的請向深圳市考試院谘詢(電話:88100099);對報考政策有疑問的,請查閱《2020年度深圳市職稱考評結合專(zhuan) 業(ye) 知識考試常見問題解答》(附件4),常見問題解答未涉及的政策請向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管理處谘詢(電話:88123617、88128639)。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人事考試考生服務係統注冊(ce) 指南

2.考生服務係統網上報名功能使用詳細說明

3.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shu)

4.2020年度深圳市職稱考評結合專(zhuan) 業(ye) 知識考試常見問題解答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

2020年8月13日

附件1-4.doc


聲明:以上內(nei) 容來源於(yu)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如有侵權請聯係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