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於組織實施深圳市建築節能發展資金2017年扶持計劃的通知
各區住建局、寶安區建設局、各新區城建局,各行業(ye) 協會(hui) ,各相關(guan) 單位:
為(wei) 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激勵作用,積極推進全市建築節能與(yu) 綠色建築工作,根據《深圳市建築節能發展資金管理辦法》(深建字[2012]64號)和《建築節能科技財政資金扶持項目確定工作指引》(深建規[2013]4號)等規定,我局決(jue) 定實施深圳市建築節能發展資金2017年扶持計劃,現就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扶持範圍
為(wei) 全麵促進裝配式建築的發展,實現建築業(ye) 轉型升級,我局決(jue) 定將裝配式建築作為(wei) 住房建設領域全麵深化改革,打造深圳標準、提升深圳質量、鑄就深圳品牌、樹立深圳信譽的有力抓手。為(wei) 此,2017年度扶持計劃將以裝配式建築為(wei) 重點之一。
(一)示範項目
主要包括:裝配式建築、綠色建築、建設科技、建築信息模型BIM推廣應用以及散裝水泥推廣應用等領域的示範項目。
(二)技術標準
主要包括:裝配式建築、建築節能與(yu) 綠色建築、建築廢棄物減排與(yu) 利用、綠色建材、建設科技、建築信息模型BIM、散裝水泥推廣應用等領域的技術標準製訂。
(三)科研課題
主要包括:裝配式建築、建築節能與(yu) 綠色建築、建築廢棄物減排與(yu) 利用、綠色建材、建設科技、建築信息模型BIM、散裝水泥推廣應用等領域的相關(guan) 關(guan) 鍵前沿技術研究。
(四)其他事項
主要包括:獲得國家三星級綠色建築評價(jia) 標識的、並按規定支出的評價(jia) 標識費用全額資助;建築節能與(yu) 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散裝水泥推廣應用、建築信息模型BIM等領域的宣傳(chuan) 、培訓和推廣活動。
二、具體(ti) 申報要求
(一)項目申報單位應按照相關(guan) 扶持計劃申報指南的要求,編寫(xie) 項目申請書(shu) (可委托有資質的谘詢機構編寫(xie) 或自行編寫(xie) ),填寫(xie) 相關(guan) 表格,備齊營業(ye) 執照等相關(guan) 附件。
(二)項目名稱要貼切規範,能準確反映項目建設內(nei) 容。
(三)同一項目或主要建設內(nei) 容相同的項目不得向市有關(guan) 部門重複申報。一經發現,將取消相關(guan) 企業(ye) 的申報資格。
(四)項目申報單位備齊項目申請材料及相應附件,膠裝成冊(ce) 並加蓋單位公章。需將紙質資料一式2份、電子文本(光盤)一式2份報送至我局收文窗口(福田區振華路8號設計大廈一樓行政服務大廳)。
(五)項目實施單位依照有關(guan) 規定負責項目的籌劃、籌資、建設、運營等,並配合市有關(guan) 部門做好對政府補貼資金使用的稽察、檢查和審計工作。
(六)項目實施單位須在每年各季度末及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向我局及市財政委報告本單位專(zhuan) 項資金使用情況、項目進展情況及項目完成後的實際效果,以確保專(zhuan) 項資金專(zhuan) 款專(zhuan) 用,發揮最佳效益。
(七)扶持項目按規定要求達到項目總體(ti) 目標後,項目實施單位應及時做好項目驗收準備工作,並在完成整體(ti) 目標半年內(nei) 向我局提出項目驗收申請。
三、申報時間和電話
(一)申報時間
書(shu) 麵材料受理時間:2016年8月5日—2016年8月19日下午18:00。
(二)申報地點
書(shu) 麵材料受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振華路8號設計大廈一樓行政服務大廳。
(三)谘詢電話
83788612黎工(建設科技與(yu) 工業(ye) 化處)。
特此通知。
附件:
技術標準申報指南.doc
科研課題申報指南.doc
其他事項申報指南.doc
示範項目申報指南.doc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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