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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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時間:2016-04-08  點擊:2734次  編輯:mty

來源: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  發布日期:2016-04-06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關(guan) 於(yu) 開展2016年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選拔工作的通知 

深人社發〔2016〕33號

各有關(guan) 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關(guan) 於(yu) 開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30號)有關(guan) 要求,為(wei) 切實做好我市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選拔推薦工作,就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條件

  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以下簡稱“國貼”)人員,應具有中國國籍,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ye) 道德和敬業(ye) 精神,模範履行崗位職責,為(wei) 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建設事業(ye) 努力工作。

  (一)專(zhuan) 業(ye) 技術人才

  在專(zhuan) 業(ye) 技術崗位上工作,近5年來取得的專(zhuan) 業(ye) 技術業(ye) 績、成果和貢獻突出,並得到本地區、本係統同行專(zhuan) 家的認可,具有高級職稱,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學研究中,學術造詣高深,對學科建設、人才培養(yang) 、事業(ye) 發展做出突出貢獻,是學科領域的帶頭人;或者研究成果有開創性和重大科學價(jia) 值,得到國內(nei) 外同行專(zhuan) 家公認,達到國內(nei) 領先水平。

  2.在技術研究與(yu) 開發中有重大發明創造、重大技術革新或解決(jue) 了關(guan) 鍵性的技術難題;或者長期工作在工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和科技推廣第一線,有重大技術突破,推動了行業(ye) 技術進步和國民經濟發展;或者在技術成果轉化為(wei) 生產(chan) 力和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推廣中業(ye) 績突出,產(chan) 生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hui) 效益。

  3.長期工作在醫療衛生工作第一線,醫術高超,治療疑難、危重病症成績突出;或者在較大範圍多次有效地預防、控製、消除疾病,社會(hui) 影響大,業(ye) 績為(wei) 同行所公認。

  4.在經濟社會(hui) 發展重點領域、重點行業(ye) ,為(wei) 解決(jue) 國民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的重大問題提供基礎性、前瞻性、戰略性的科學理論依據,具有特殊貢獻。

  5.在哲學社會(hui) 科學研究中,成績卓著,對社會(hui) 發展和學科建設做出突出貢獻,是學科領域的帶頭人。

  6.在宣傳(chuan) 文化領域,成績卓著,對經濟社會(hui) 發展、精神文明建設、學科建設、宣傳(chuan) 文化領域改革創新和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做出突出貢獻,是本領域的帶頭人。

  7.長期工作在教育、教學、教練執訓工作第一線,對學科建設、人才培養(yang) 、教育教學改革發揮了重大作用,具有國際領先的教育教學理念、堅實的學科教學理論基礎和豐(feng) 富的教育教學經驗,在所從(cong) 事的學科教學和教練執訓領域中,能力和水平處於(yu) 全國領先地位,起到帶頭和示範作用,為(wei) 同行所公認。

  8.在其他行業(ye) 、領域為(wei) 經濟社會(hui) 發展、民生建設做出突出貢獻。

  (二)高技能人才

  長期工作在生產(chan) 服務崗位第一線,技藝精湛,貢獻突出,一般應為(wei) 高級技師(國家職業(ye) 資格一級)或具有相應高級職業(ye) 技能水平,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過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全國勞動模範、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稱號,業(ye) 績突出,影響廣泛。

  2.在技術革新、技術改造上有重大貢獻,獲得過省部級以上科技進步獎、國家專(zhuan) 利等。

  3.在本行業(ye) 中具有領先的技術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術革新,在某一生產(chan) 工作領域總結出先進的操作技術方法並為(wei) 同行業(ye) 公認。

  4.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廣應用或在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推廣等方麵做出突出貢獻,取得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hui) 效益。

  5.在本職業(ye) (工種)中具有絕招絕技,在國際國內(nei) 同類職業(ye) (工種)中產(chan) 生重要影響。

  6.有豐(feng) 富的實踐經驗,能夠解決(jue) 生產(chan) 過程中的重點或關(guan) 鍵性操作技術問題。

  7.在國際上獲得有影響的技能大賽、技術比武等獎項,為(wei) 國家爭(zheng) 得榮譽。

  8.在培養(yang) 技能人才和傳(chuan) 授技藝等方麵成績突出,在國內(nei) 、行業(ye) 內(nei) 有較大影響。

  (三)不再直接從(cong) 事專(zhuan) 業(ye) 技術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企事業(ye) 單位領導,擔任副省(部)級及其以上領導職務和享受副省(部)級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員,以及黨(dang) 、政、軍(jun) 、群機關(guan) 工作人員,除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院士外,不得申報享受國貼。已享受國貼的人員,不得重複申報。

  二、申報程序和要求

  (一)基層單位經單位領導集體(ti) 研究審議後,確定本單位推薦人選。

  事業(ye) 單位按隸屬關(guan) 係逐級向上級推薦人選,其中,市直屬事業(ye) 單位可直接向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推薦人選;企業(ye) 可直接向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推薦人選,也可通過所在區(新區)人力資源部門推薦人選。

  市直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下屬事業(ye) 單位的推薦工作;各區(新區)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區屬事業(ye) 單位推薦工作和轄區企業(ye) 申報指導、協助推薦工作。

  各行業(ye) 協會(hui) 可作為(wei) 推薦單位向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推薦人選。

  (二)基層單位所推薦的人選須在本單位公示3個(ge) 工作日。對公示中發現的問題,要認真核查,明確結論。

  三、推薦名額

  根據本次選拔數量,各有關(guan) 單位推薦名額如下:

  (一)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市公立醫院管理部門、市教育管理部門、市文化體(ti) 育旅遊管理部門以及行業(ye) 協會(hui) 推薦專(zhuan) 業(ye) 技術人選不超過3名(一個(ge) 基層單位僅(jin) 限1名)、高技能人選不超過2名。

  (二)各高等院校、市屬科研機構推薦專(zhuan) 業(ye) 技術人選不超過2名,另可推薦高技能人選1名。

  (三) 各行政區推薦事業(ye) 單位的專(zhuan) 業(ye) 技術人選不超過4名(一個(ge) 基層單位僅(jin) 限1名)、高技能人選不超過2名;各新區推薦事業(ye) 單位專(zhuan) 業(ye) 技術人選不超過2名(一個(ge) 基層單位僅(jin) 限1名)、高技能人選不超過1名。

  協助推薦企業(ye) 人選不占名額。

  (四)其他各單位(包括行政主管部門)原則上隻可推薦專(zhuan) 業(ye) 技術人選1名、高技能人選1名。

  (五)符合條件的“百千萬(wan) 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不占上述名額。

  四、申報材料

  (一)綜合報告。報告內(nei) 容包括推薦人選過程、推薦人選的理由、單位集體(ti) 評議情況以及公示時間、公示地點和結果等,並注明聯係人、辦公聯係及移動電話。請用單位信箋打印文稿,加蓋各區(新區)人力資源部門、市各行政主管部門或各直接申報的企事業(ye) 單位公章。需提交紙質件1份及電子版。

  (二)《專(zhuan) 家情況登記表》。申報單位下載並安裝《政府特殊津貼個(ge) 人信息采集工具》(網址:,技術支持電話:010-83065045轉813、15811049639),填報推薦人選信息,並打印《專(zhuan) 家情況登記表》。人選數據庫文件,由上述軟件生成,文件後綴名為(wei) “.RPU”。需提交紙質件10份(原件1份)及人選數據庫文件。

  (三)《2016年推薦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情況一覽表》。下載附件2後填寫(xie) 。需提交紙質件1份及電子版。

  (四)附件材料。被推薦人需提供身份證、專(zhuan) 業(ye) 技術資格或技術等級證書(shu) 、獲獎證書(shu) 、榮譽證書(shu) 、專(zhuan) 利和成果鑒定等各有關(guan) 材料複印件,裝訂成附件材料並掃描成電子文檔。需提交紙質件1份及電子版(不超過3M)。

  五、審核提交

  (一)材料審核。市直各行政主管部門、各區(新區)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審核所推薦人選和協助推薦的企業(ye) 人選的證書(shu) 材料原件;市人力資源保障局負責審核直接向其申報的企事業(ye) 單位推薦人選的證書(shu) 材料原件。申報材料中的複印件須經推薦單位審核,並由核實人簽名和單位蓋章。

  (二)材料提交。所有上報材料請嚴(yan) 格按照A4紙規格打印或複印材料,統一裝入自備的檔案袋內(nei) ,並下載檔案袋封麵表格(附件3),填妥後貼至檔案袋。電子文檔用光盤或U盤現場交換信息,另發送至郵箱zyjs@szhrss.gov.cn作為(wei) 備份,郵件標題請注明“2016年國貼+單位+ 申報類別+申報人姓名”。

  (三)受理時間地點。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將於(yu) 2016年5月9日至13日集中受理材料。請各單位務必按時將有關(guan) 材料報送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各區(新區)人力資源部門和市直各行政主管部門請於(yu) 4月22日前受理材料,並按名額擇優(you) 推薦人選。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受理材料地址:福田區深南大道8005號深圳人才園6053室(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管理處),聯係電話:88128251、88125493。

  六、注意事項

  (一)各單位要嚴(yan) 格按照選拔條件,把對人選的質量要求放在首要位置;要切實將那些長期在一線專(zhuan) 業(ye) 技術和高技能工作崗位上辛勤工作,做出重要貢獻,其業(ye) 績、成果為(wei) 同行和社會(hui) 認可的專(zhuan) 業(ye) 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推薦上來。

  (二)各單位要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核,確保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要嚴(yan) 格按照申報程序推薦人選,確保申報推薦工作嚴(yan) 肅、規範、公開、公正。

  對材料不完備、不符合要求或超過規定報送時間的,將不列為(wei) 推薦人選。

  (三)為(wei) 保證聯係通暢,請各申報人提供有效通訊方式。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年推薦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情況一覽表

  2.檔案袋封麵表格

  3.政府特殊津貼個(ge) 人信息采集工具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

  2016年4月4日

附件:

 

1.2016年申報享受國務院津貼人員情況一覽表.doc
2.檔案袋封麵表格.doc
3.政府特殊津貼個(ge) 人信息采集工具.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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